第(3/3)页 他在出发之前就已经把所有退路铺好了。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。 “程序性争议审查完毕。” “现在进入本案实质性质证环节。依照被告人涉案情节严重程度,逐一进行审理。” 他翻开审理提纲。 “传第一被告人明珍珍到庭。” 法警起身。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细碎的骚动。 三百多双眼睛齐刷刷转向法庭左侧的羁押通道入口。 铁门打开。 两名女法警一左一右,押着一个扎清纯马尾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。 穿着特有的黄马甲,素颜。 手铐扣在身前,铁链垂下来晃了两下。 明珍珍。 二十岁。 她被按在被告席的椅子上坐下,抬起头的瞬间,眼眶就红了。 下唇轻轻咬住,睫毛扑闪了几下。 一滴眼泪从右眼角滑下来,挂在下巴尖上。 弹幕里骂声和嘲讽交替刷屏。 “来了来了,装可怜的来了!” “就是她!边喝奶茶边剁人手指的那个畜生!” “长着一张初恋脸干着禽兽的事!” “判死刑!!!” 审判长看向辩护人席。 “辩护人,是否对第一被告人的指控有意见?” 江一平再次站起来。 金丝边眼镜在灯光下闪了一下。 声音恢复了职业性的平稳。 刚才那一轮的溃败,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痕迹。 “审判长,辩护人对第一被告人明珍珍的部分指控提出异议。” 他翻开另一份卷宗。 “明珍珍,女,二十岁。案发时为国内某大学大三在读学生。其父明国平系果敢地区武装组织头目,其祖父明学昌系该组织创始人。” “我的当事人自幼生长在果敢封闭环境中,长期受到家族胁迫与洗脑。 她在创辉园区中仅负责后勤调度与物资采购,对园区内发生的故意杀人、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严重犯罪行为完全不知情。” 他把一份心理评估报告递交法警转呈审判台。 “这是国内某三甲精神卫生中心出具得心理评估报告。报告显示,明珍珍存在严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症状与家族性服从人格障碍。” 江一平的语速放缓了半拍。 “她本人,也是明家暴力体系的受害者。” “辩护人恳请法庭,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年龄、成长环境、受胁迫程度及在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,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。” 被告席上。 明珍珍低着头,肩膀微微耸动。 泪水一颗接一颗地砸在手铐的铁链上。 她的嘴唇翕动着,发出极细的呜咽声。 声音很小,但法庭的收音设备把每一丝抽泣都放大了。 一个二十岁的女孩。 清纯的马尾。 素颜。 手铐。 眼泪。 如果不看卷宗。 如果不知道她干过什么。 任何人看到这个画面,都会心软。 陆诚坐在代理律师席上。 保温杯端起来,喝了口枸杞茶。 放下。 他偏过头看了一眼被告席上哭得梨花带雨的明珍珍。 嘴角的弧度极浅。 “有意思。” 他的声音很轻,只有旁边的夏晚晴听见了。 夏晚晴偏头看了他一眼。 第(3/3)页